美一天美发网

快捷登录

查看: 17779|回复: 6

[综合专区] 美发总监(美发设计师)慎打“个人品牌”

[复制链接]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49:22 |显示全部楼层
美一天网客服微信:275273882
前言:最近参加一个行业管理论坛,其中有个朋友提出美发总监如何打造个人品牌的问题。对此问题,我原本没什么兴趣,一则因为自己杂事太多,已很难静下心来写东西;二则我向来认为,做人做事必须实实在在,虽然“酒香也怕巷子深”,但酒要卖得好,前提必须是酒本身要好,而不单纯在于酒的名气有多大。本想推却这一任务,但奈何盛情难却,只好将自己以前写过的两篇文章加上最近的一些感想草敷成文,算是一孔之见,当与不当,请方家一并批评指正。


美发总监要不要打造“个人品牌”,似乎是一个无须争论的问题。但美发总监如何打造好“个人品牌”,却不见得是每一个美发行业中人都能想透、想明白、并且做得很好。

  在当前谈如何打造“个人品牌”的观点中,有一个观点最有代表性,即我们在为发廊和老板服务(其实是打工)的过程中,要有强烈的打造“个人品牌”的意识,要趁自己手中有权的时候,千方百计利用发廊的资源为自己增加知名度、美誉度,将自己包装成有响亮名头的行家里手。

  关于如何打造个人品牌,我的观点恰恰与上面相反,我认为,对美发总监、尤其是中国的美发总监而言,要打造个人品牌,首先要学会低调,不要动不动把自己如何如何挂在嘴边,要让老板觉得你忠诚可靠,没有私心,这样才能让老板认可你,让业内人士自然而然地接受你,这才是打造个人品牌的正途。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49:38 |显示全部楼层
如履薄冰,战战兢兢

  美发总监打造个人品牌,首先要清楚自己的角色,恪守自己的本分,让老板觉得你忠诚可靠。



何谓美发总监?哈森发廊管理传播网认为,美发总监是指那些以从事发廊美发技术工作为职业,深谙发廊技术服务之道,并确保发廊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受薪阶层。美发总监的本质决定了他是一个“打工仔”,是发廊或老板雇来赚钱的,必须对老板足够尊重,凡事必须顾及老板的感受。这种尊重未必每个人都会放到骨子里,但必须表现在面子上。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处世原则,也是中国美发行业不变的真理。虽然大家都知道它未必是好事,但都心照不宣默默奉 行。一些美发总监在业务方面绝顶聪明,但在与老板相处时却犯糊涂,因为好大喜功、功高震主而引起老板不快最终被迫走人的例子,比比皆是。一些做的不错的美发人因为客人比较多并获得同事的尊重,常常开始宣扬XX发廊是因为他而成功等等,出现这种情形或许不是他个人的本意,但对老板而言,心里难免产生不快,对他在心里产生微妙变化亦属必然。这位美发总监最终离开发廊,自然是情理之中了。


美发总监必须低调做人、勤勉做事。如真有打造个人品牌的秘诀,那么,对工作“如履薄冰,战战兢兢”,或许是首要选择。哈森发廊管理传播网老哈认为:“美发总监相对于‘老板’这个概念,老板是天生的,是天才;而美发总监是严密的机器标准件,是打工仔,靠的是职业的素质和能力。”

  

   “美发总监还要有职业的心态,要与老板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。从精神上讲,他是没有自我的,甚至可以连家庭连朋友都没有,工作至上。我为此很痛苦,但必须压抑,因为这是职业操守。”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49:54 |显示全部楼层
要为发廊创造突出的业绩

  美发总监的“打工仔”身份,决定了他的价值在于能否为发廊赚钱,并且能否立足长远保证发廊的资产保值增值,这是决定美发总监个人品牌的含金量的最重要因素。



美发总监的“打工仔”身份决定了自己一般不拥有发廊的产权,这种角色使得很多人只注重追求短期利益。从打工的角度而言,把发廊短期经营搞好了不但可以拿到薪金,而且可以赢得雇佣者的认同,因此很难避免很多美发人忽视发廊的长远利益。但是,衡量一个美发总监优不优秀,不仅要看他当期的业绩成果,更要看他是否重视发廊的可持续发展,他是否为发廊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、留下足够的空间。  

  所以,对美发总监而言,要创立“个人品牌”,必须将发廊利益放在第一位,并且为发廊创造非凡的业绩。如果只会投机取巧、标新立异,不能为服务的发廊创造利益,那么,他就无法得到发廊和老板的赏识,最终就会被美发行业抛弃。


讲诚信、讲道义、讲原则

  一个发廊或老板或许会容纳一个能力一般但绝对忠于自己的员工,但绝不会容忍一个阳奉阴违,为一己之私阵前倒戈、背后下刀的美发总监,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。

  三国枭将吕布,一枝方天画戟打遍天下无敌手,即使独战勇冠三军的刘、关、张三兄弟也不落下风,按理说,这样的猛将人人都恨求之不得,然而,当他被手下用计绑赴曹操帐前主动献降时,本想纳降的曹操,听刘备说他见利忘义弑丁原、诛董卓,便眉头也不皱一下把他杀掉。

  与吕布命运截然不同的是关羽,归顺曹操后尽管对刘备念念不忘,并与曹操约定一有消息便去投奔,但曹操并不以为忤,反而认为忠义可嘉,对他更为敬重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50:12 |显示全部楼层
许多美发总监之所以成为现代吕布,无外乎是因为忠诚的硬伤。比如曾在上海2家大型连锁发廊担任过要职的某美发总监,在的时候,业绩非常突出,却与老板对着干,让老板慢慢觉得失去控制,最后被明升暗降,直至被迫出局。到另外一家连锁发廊后,为了免于被老板突然踢出局,大量安插自己的亲信,通过亲信来控制发廊,甚至发展到抵制老板指令等,竟擅自提取营业款项!如此咄咄怪事,真是匪夷所思。像这样的美发总监,哪怕他是“人中吕布,马中赤兔”,也会使老板们不寒而栗,恨不得除之而后快。



美发总监打造个人品牌,必须对发廊高度忠诚。我们没有必要遵循关羽式的封建愚忠,但也做要到“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”。关羽虽然不肯归降曹操, 但身居曹营时主动请战杀颜良、诛文丑,也尽了“美发总监”的责任。如果身为现代美发总监见利忘义、卖主求荣,或者一离开原来的发廊和老板,就将他们贬得一文不值,这样的美发人又有哪个发廊、老板敢用?


我们强调要对发廊忠诚,不是主张要惟发廊(或老板)的命令是从。美发总监的确是要服从老板的指令,但这要以老板的命令不与国家法律、社会道义违背为底线。如果老板的指令明显是错误的、违背法律法规的,或者会对发廊的长远发展造成危害,那么,就应该坦言相告,甚至要坚决拒绝。

  

    不可否认,当前,国内的一些发廊老板法制观念淡薄,利欲熏心,作为美发总监,必须从合法经营、可持续发展方面坚持正直的职业操守。近几年来,不少美发总监因为对老板无条件忠诚,直接或间接地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,结果不仅葬送了发廊和老板,而且也葬送了自己的事业和前途,教训十分深刻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50:34 |显示全部楼层
培养过硬的能力和素质

  品牌的背后支撑它的是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、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产流程、以及核心能力。与产品品牌一样,个人品牌最基本的特征也是“质量保障 ”。对美发总监来说,要增加自己个人品牌的“含金量”,除了要有较高的人品质量(发廊利益第一、足够忠诚)外,还必须具有过硬的业务质量,即出色的个人业务技能,包括专业知识含量、业务技能和美发技术能力水平,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等等。

  

    很多美发总监有一个奇怪的毛病,就是“官”做到一定级别后,就不再钻研业务了。发廊里的大事小事,都吩咐给手下的助理去做,至于客人需求、技术热点、时尚资讯等等,自己不亲自去掌握和了解。并且“官”越大越官僚。国内某发廊的一个发廊总监,工作除了训斥人就是“ 聊天”,难怪后来被他的老板赶下了台。



美发总监必须熟稔发廊中的所有业务。我们都知道中国十大元帅中数林彪最会打仗。林彪之所以厉害,主要是因为他善于搞调查研究,每打一仗必亲赴前线察看作战的各个因素,哪个地方有几个山头,哪个山头有几条路,附近有什么村庄、什么沟、什么河等等,他都一清二楚,所以他总能出奇制胜,即使打不过敌人,也 能找到逃跑的道路。

  

    有句古诗叫“春江水暖鸭先知”,鸭子先知道水暖,是因为它呆在江里。美发总监只有在自己业务领域多做调查研究,才能知己知彼、百战百胜。如果只呆发廊或者床上,不去现场一线了解当前美发经营和时尚美发技术情况,不关心行业发展趋势,只对手下的人指手划脚,不仅难以服人,打起仗来也会一败涂地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主题

好友

2万

积分

版主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50:47 |显示全部楼层

美发总监带团队的能力也很重要。 “发廊领导的责任不是仅仅考虑员工个人才能的问题。而是应该根据每个员工个人才能的特点,加以组织起来并形成团体协作力量的问题,没有团队协作的个人才能,仅仅是局部的效应。”

  

总之,对美发总监而言,打造“个人品牌”最重要的是低调、务实,能为发廊创造业绩。对工作要“如履薄冰,战战兢兢”,对发廊和老板要高度忠诚,并且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。做到了这些,“桃李无言,下自成蹊”,久而久之自然便成了美发行业的宠儿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主题

好友

296

积分

老用户组

发表于 2013-9-20 15:58:25 |显示全部楼层
精准 这就是业内的弊病  只能说一句在职的总监们 有人给你们提供平台是很幸福的 把握机会 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是兔死狐悲的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论坛简介|VIP办理|广告报价|友情链接|帮助中心|联系我们|手机版| 美一天美发网 ( 粤ICP备15038272号 ) |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837号

GMT+8, 2024-5-19 06:40 , Processed in 0.064025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Design by zzmyt X3.4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