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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团队管理] 公司与发廊关系及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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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1-3 15:13:10 |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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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共同的利益,公司和发廊的配合默契,顺利开展工作,有关事项向员工进行说明:
一、公司部门设置
A、发廊部门设置

QQ图片20131103151032.jpg

二、产品公司与发廊之间的关系
独立性:产品公司经营产品为主,发廊以服务、提供发型设计为主,两者是独立分开的两个部门。
配合性:发廊与公司只在教育上可以相互配合:
1、产品公司,有产品商提供管理和技术培训,可提供发廊设计师和管理者学习机会;
2、产品公司有客户需要提供培训,发廊可安排人员,配合产品公司进行;
原则:产品公司所提供的发廊教育,请说明时间、人数和内容要求,以便发廊安排。产品公司要求提供配合支持,应事先和发廊管理部联系,向管理部提供时间、内容和客户要求。无论是产品公司还是发廊,要求对方配合,都应提前1个月安排,临时安排应考虑对方的自身的工作时间安排。
产品公司在安排发廊教育时,如发廊使用公司产品,按客户要求安排;如发廊没有使用公司产品,则应标明收费,发廊要参加需以付费的形式。
产品公司要求发廊配合,应按事先协定收费标准,发廊合理收取费用。
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(1)        发廊教育部导师级,每天100元;
(2)        染烫导师,每天50元;
(3)        染烫技工,每天30元。
  注:发廊出员工到外地支持,应按出发当天计算,到回店时间付费;外出车费、食宿费,实报实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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