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发表于 2009-8-26 00:09:48
|显示全部楼层
1920年,一个叫薛慧卿的女子,向社会大声呐喊,女子应当剪发。过去,女子梳妆留发髻,每天浪费不知多少时间,还要各种头饰。那时的大学生,也是梳着到腰的长辫子上学的,体育活动如打排球等就特别不方便。所以,薛慧卿主张“为节省金钱、时间与利便做工”,让女子剪发。
于是,她首先在(今中山四路)大塘街设立“女子剪发社”,欢迎女子自动加入。结果,有30多人报名,多数是女学生。薛为了开一代风气之先,剪去发髻,这些女学生和其他女子成了广州第一批剪发的人。
消息传出,当时还涌现许多“好人好事”,如豪贤街陈某,本为前清宦裔,他有个妾氏,本是从大沙头的妓艇中来的,已为他生下一女。人向往自由,听说提倡女子剪发,千方百计让人介绍到大塘街女子剪发社,将绿云宝髻一剪削下,作为加入“女子剪发社”的手续。
而内地却相对保守,直到1923年12月,河北保定女一师校长还下令,凡剪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,要全校学生签名,保证不剪发。学生提出,“发为己有,剪与不剪,应任个人自由,殊无旁人干涉之余地,更以时间之经济,身体之清洁,剪之实有百益而无一害。”学生抗议,“学校等于深闺,女生同乎囚犯”。
|
|